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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安科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8-01-09 14:57:42  来源:  作者:

山东中安科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名称 山东中安科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597
转让底价 633.9147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2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19
所在地区 山东省淄博市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世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岳     联系电话:1350139385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中安科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市辖区(淄博高新区政通路135号高科技创业园C座306室)
法定代表人 王云海 成立日期 2014-12-31
注册资本(万元) 12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2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303321840385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从事安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培训、技术推广及服务;从事矿用、厂用红外成像气体检漏仪的研发、加工、生产、销售;劳动防护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电力、石化工程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须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中安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1%
山东长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8.76 -28.82 -28.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83.88 5.76 978.12
审计机构 山东瑞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17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2.03 -30.66 -30.6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33.08 -14.39 947.47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其他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安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11号楼915、91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云海 成立日期 2011-12-23
注册资本(万元) 4321.21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589144815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批准日期 2017-06-0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转让山东中安科创股权的会议纪要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山东中安科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转让底价 633.914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90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之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并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3)同意标的企业全部职工继续留在标的企业工作,职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4)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交易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9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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