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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卡绿色(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8-01-09 14:57:34  来源:  作者:

易卡绿色(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名称 易卡绿色(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762
转让底价 3000.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1-0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2-02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人民日报社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18310991553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乌榕泽     联系电话:831430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易卡绿色(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B座013室)
法定代表人 辛宁 成立日期 2013-06-14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07172708X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汽车租赁;企业策划、设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国汽车报》社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3.53 -305.31 -324.4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71.63 609.82 961.81
审计机构 北京哲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2.12 -594.79 -570.8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06.39 613.4 392.85
其他披露的内容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汽车报》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何伟 成立日期 2010-05-28
注册资本(万元) 11885.195443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3563688507F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人民日报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人民日报社
批准日期 2017-11-0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人社[2017]126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易卡绿色(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3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600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之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继续履行标的企业员工的有效劳动合同;(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3)承诺工商变更前支付标的企业所欠转让方441.47万元的债务本金及所形成的利息,利息按借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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