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时间:2018-01-09 14:57:33  来源:  作者:

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项目名称 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784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2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24
所在地区 辽宁省鞍山市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联系人:杨青     联系电话:0731-88657184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达     联系电话:010-66295655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通海大道431号)
法定代表人 谢建国 成立日期 2006-08-02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300791561508L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承担冶金行业(矿山(采矿、选矿))甲级工程设计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1%
辽宁中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0.33 -529.35 -571.8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595.2 4686.41 908.79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2017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21.92 -155.02 -150.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31.57 1231.58 799.99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根据评估报告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4621.3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4686.4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5.11万元,净资产减值额为973.9万元。资产评估减值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931.09万元,占总减值额的95.7%;该长期股权投资为标的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院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而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院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已经资不抵债(账面价值为-185.3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307.94万元),故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零,从而导致评估减值。此次挂牌转让之前已按1元对价将该股权投资作价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此次资产范围不包括对该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2、标的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8月,标的公司与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工程”)就“万营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工程施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及《合作框架协议书》。为履行上述协议,标的公司与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冶集团”)签订了《万营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施工合同》,同时依照约定,标的公司委托三冶集团向攀钢工程支付1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因多方原因,合同无法执行,标的公司于2016年11月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攀钢工程返还上述履约保证金。2017年4月,绵阳市中院做出民事判决((2016)川07民初151号),驳回标的公司的诉求;当月,标的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等待最终结果。标的公司已于2016年向三冶集团返还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尚有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未返还给三冶集团。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 市辖区(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66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杨应亮 成立日期 2000-05-15
注册资本(万元) 185091.9822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000444885380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93X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2-2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重组方案的意见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若产生竞价,转让方有权利要求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一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具体金额再行通知,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最终受让方对标的公司截至摘牌日之前的资产、负债及或有事项均不能提出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