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哈尔滨工大启赋投资有限公司33.34%股权

时间:2018-01-09 14:57:29  来源:  作者:

哈尔滨工大启赋投资有限公司33.34%股权

项目名称 哈尔滨工大启赋投资有限公司33.34%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790
转让底价 25003.9998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1-1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10
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琳琳     联系电话:13810879045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哈尔滨工大启赋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辖区(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大连北路与兴凯路交口处)
法定代表人 王钢 成立日期 2016-07-11
注册资本(万元) 6001.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6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99MA18YF432J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商业、科技业、服务业进行投资;接受委托从事企业管理;企业项目策划服务;企业并购服务;科技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王飞 59.99%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3.34%
刘宏 6.6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3 -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00 3 5997
审计机构 黑龙江正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14 -0.1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02.86 5 5997.86
其他披露的内容 意向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交《投资者保密承诺函》(见附件)且按《投资者保密承诺函》的要求向转让方交纳保密承诺保证金后,方可查阅转让方递交给北交所的相关材料及开展尽职调查。
附件:投资者保密承诺函.doc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南岗区(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434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杨庆海 成立日期 1993-02-22
注册资本(万元) 17973.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99127066971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3.3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3.3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
批准日期 2017-10-2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哈工大国资[2017]471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哈尔滨工大启赋投资有限公司33.34%股权
转让底价 25003.999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转让价款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支付。如采取分期支付,首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且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75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如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①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同意按照前述付款支付要求履行支付义务,若逾期未支付,转让方无须征得受让方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②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③如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④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75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