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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航峡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时间:2018-01-09 14:57:19  来源:  作者:

石家庄中航峡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名称 石家庄中航峡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884
转让底价 156.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1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11
所在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10-6506399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石家庄中航峡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栾城区窦妪镇衡井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马育民 成立日期 2011-12-28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3012458817545X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机加刀具、超硬刀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机电设备营销与制造;机械加工;金属与非金属材料、非金属制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及自动化设备销售;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石家庄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0%
王礼胜 27.5%
北京君安湘合投资管理企业(普通合伙) 12.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60.87 -160.03 -151.5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55.47 809.21 646.26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5.79 -129.13 -129.1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57.02 1139.89 517.13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与泊头市天箭精密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存在诉讼事项,系泊头市天箭精密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欠标的企业货款307.40万元。根据2017年2月27日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冀0981民初1874号],判决泊头市天箭精密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标的企业货款307.4万元。截至目前,标的企业尚未收到上述货款。 2、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石家庄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1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苏醒社 成立日期 2001-04-18
注册资本(万元) 4688.3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4688.3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301001044078764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5732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1-1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进场转让石家庄中航峡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石家庄中航峡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转让底价 156.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46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含“中航”字号,同意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变更工商登记的同时,配合转让方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不使用“航空工业”、“中航工业”、“中航”、“AVIC”等品牌字样,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清理上述品牌元素(“航空工业”、“中航工业”、“中航”、“AVIC”字样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LOGO等)在内部办公系统、外部建筑环境、对外宣传推广等领域的应用,今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不使用上述品牌。(2)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公告期内某一时点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6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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