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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阿继塑胶有限责任公司19.28%股权

时间:2018-01-09 14:57:15  来源:  作者:

哈尔滨阿继塑胶有限责任公司19.28%股权

项目名称 哈尔滨阿继塑胶有限责任公司19.28%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929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2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26
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10667259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张晶     联系电话:010-66295732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哈尔滨阿继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哈尔滨市阿城区河东街)
法定代表人 王万铭 成立日期 2002-11-14
注册资本(万元) 2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12744151741Y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销售塑料、胶木产品,模具维修,汽车防盗装置部件(塑料元件),机械加工,超生波焊接,塑料颗粒经销,塑料粉碎及二次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哈尔滨电气集团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19.28%
王万铭 10.75%
杨瑞英 9.56%
佟井学 9.16%
苑福娥 8.45%
徐恩堂 7.96%
朱尚植 7.83%
赵显玉 7.37%
赵杰清 7.26%
莫立民 6.4%
陈锦华 5.9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48 -73.85 -73.8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8.08 775.47 -547.39
审计机构 黑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48 -73.85 -73.8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8.08 775.47 -547.39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详见职工安置方案(北交所备查)。 2、其它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电气集团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阿城区(阿城区河东街继水路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卜志平 成立日期 2011-08-12
注册资本(万元) 7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12578068132Y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9.2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2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7057741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3-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持有2户参股公司股权评估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哈电资财【2017】36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哈尔滨阿继塑胶有限责任公司19.28%股权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0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0万元人民币的竞价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为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具备受让资格并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须向转让方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经济补偿(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转让方以标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并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4)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5)同意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北交所备查),同意标的企业现有实物资产必须变现后用于安置标的企业职工。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七、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哈尔滨阿继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王万铭 哈尔滨阿继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经理 10.7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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