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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354.36万股股份(5.67%股权)

时间:2018-01-09 14:57:10  来源:  作者: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354.36万股股份(5.67%股权)

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354.36万股股份(5.67%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924
转让底价 37122.68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2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25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永泰汇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晓倩     联系电话:1871026366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殷辰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73
部门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 修龙 成立日期 2014-06-30
注册资本(万元) 2708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2708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78430722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境内外建筑、市政、公路、石油天然气、电力、水利、冶金、机械行业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城乡、旅游规划;建筑材料及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园林与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申遗;国家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产品标准的研究、管理;项目投资与管理;科技信息研究与信息咨询、决策、管理、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的开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85%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67%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44%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87866.42 37070.72 28902.6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3024.73 270297.68 442727.05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94329.53 36086.17 28718.9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29465.01 646235.91 383229.1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为购买德胜凯旋大厦向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贷款33000.00万元,以标的企业及子公司中国城市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咨询公司、中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德胜凯旋大厦作为抵押;莲花北30栋601房系房改微利房,一般情况下不能交易流通,但可以使用。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及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案件15个,涉及金额18189万元。其中,涉及被诉案件5个,涉及金额为6315万元。(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四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张建恒 成立日期 2010-03-03
注册资本(万元) 405308.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405308.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551372951F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4071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0-2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关于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退出的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354.36万股股份(5.67%股权)
转让底价 37122.6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于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招投标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照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挂牌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10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招投标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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