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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宁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61.5万股股份(16.014%股权)

时间:2018-01-09 14:57:04  来源:  作者:

中航(宁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61.5万股股份(16.014%股权)

项目名称 中航(宁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61.5万股股份(16.014%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911
转让底价 3982.23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2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23
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10-6506399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航(宁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5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 王怀林 成立日期 1995-12-19
注册资本(万元) 4130.76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4130.76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6411002277877175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骨髓、脐带血、外周血有核细胞处理试剂盒及改良有核细胞处理试剂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细胞因子化妆品的研发、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医疗中介服务;技术服务及办公用品销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银川滨河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3.8921%
王怀林 16.8552%
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014%
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1043%
北京润信鼎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1155%
王永伟 4.1155%
毛立平 4.1155%
蔡云 2.8082%
王斌 2.4136%
宁夏鼎实生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1.9551%
其他股东 1.61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29.24 -1175.94 -873.3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468.18 2299.01 9169.17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64.82 -557.78 253.7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504.79 4574.96 6929.83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中所述事项,对评估结果具有重大影响,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 2、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1号楼艾维克大厦19层1903室)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 录大恩 成立日期 2012-12-10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059235912B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01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01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5732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2-0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挂牌转让中航(宁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函》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中航(宁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61.5万股股份(16.014%股权)
转让底价 3982.2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194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认自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2)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含“中航”字号,同意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不使用“中航工业”、“航空工业”、“中航”、“AVIC”等品牌字样;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清理上述品牌元素(“中航工业”、“航空工业”、“中航”、“AVIC”字样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LOGO等)在内部办公系统、外部建筑环境、对外宣传推广等领域的应用,今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不使用上述品牌。(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194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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