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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京仪机床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7-12-05 00:00:00 来源: 作者:
万全京仪机床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名称
万全京仪机床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596
转让底价
196.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0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02
所在地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13911726822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吴昊天 联系电话:010-83143006
部门负责人:李响 联系电话:010-6629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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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万全京仪机床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河北省张家口市市辖区(张家口市产业集聚区内)
法定代表人
冯骏
成立日期
2009-02-23
注册资本(万元)
2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2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3072968434556XG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机床产品和其他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自营产品出口,所需材料设备的进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许可经营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京仪世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1%
张玉林
4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38.35
-1922.74
-1892.7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41.96
6427.74
-2085.78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7.37
-816.6
-831.6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220.07
7137.51
-2917.45
其他披露的内容
1、经评估,标的企业欠转让方2401.8502万元债务;根据转让方和标的企业提供的文件(该文件在北交所备查),评估基准日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转让方借给标的企业11.2932万元,用于支付标的企业职工工资,两项合计,标的企业应支付给转让方2413.1434万元债务。 2、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共计为19项,有2项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总建筑面积为176.90㎡。标的企业承诺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及相关债务。本次评估是在假设这部分房屋建筑物不存在产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下做出的,亦未考虑将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3、本次列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被评估单位无法提供相应预决算资料,只提供了招标控制价文件。本次评估对其工程造价采用预决算编制法进行评估,评估人员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套用《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全国统一安装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配套费用定额及《张家口市工程造价管理》2016年第10期等相关信息,计算得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若评估基准日后企业提供出相应预决算资料,房屋建筑物评估值应根据预决算资料进行相应调整。 4、经评估,标的企业存在对外抵押情况,抵押物为万国用(2009)第108号国土使用证、张房权证万字第10005316号、张房权证万字第10005317号房屋所有权证。评估结论未考虑的抵押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可能存在的与评估范围内资产有关的或有负债可能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上述三处抵押物为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全支行进行贷款,后该银行将该债权转让给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2月向法院起诉,法院于2017年9月向标的企业发出传票,传票已在北交所备查。 5、标的企业其他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京仪世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9号106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刘世华
成立日期
1956-01-01
注册资本(万元)
118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6101107229A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69905140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8-3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仪世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万全京仪机床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万全京仪机床有限公司51%股权
转让底价
196.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5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⑤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并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③须在支付标的企业股权价款的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2413.1434万元标的企业对转让方的欠款。④保证标的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和各项社会保险维持不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5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七、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万全京仪机床有限公司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张玉林
万全京仪机床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9.00%
51.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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