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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6936%股权

时间:2017-11-27 10:54:53  来源:  作者: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6936%股权

项目名称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6936%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806
转让底价 41600.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1-2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2-18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光大安博(北京)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皓然     联系电话:18610173924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 张陶 成立日期 2006-12-29
注册资本(万元) 742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742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797554210H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星应用系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软件产品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6.436%
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835%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4276%
中国进出口银行 7.9461%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7.1381%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 2.6936%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6936%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1.3468%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1.0774%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0.8081%
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0.7407%
西安向阳航天工业总公司 0.6734%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0.6734%
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 0.5387%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0.5001%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0.202%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0.1347%
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0.134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61.27 145856.34 128002.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77398.71 241059.77 1236338.95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329 102393 9509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41035 466937 1274098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22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秦苏宾 成立日期 1992-08-03
注册资本(万元) 11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00000710931678K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4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693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0-1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第19期)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6936%股权
转让底价 416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248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挂牌期满,如:(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并采取评审(评审标准参考招投标方式)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并采取招投标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如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知悉标的企业所投资项目公司包括多项国防科研项目或涉及多项国家机密,故标的企业及各股东均承担保障国防科研项目顺利执行、完成国家安全任务的义务。根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总装备部印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要求,为确保标的企业所投项目公司的保密资格在本次股权转让后能继续保留,勿因本次股权交易对相关国防科研项目产生风险,因此要求意向受让方承诺其所有股东均不存在外资成分,并对后续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无条件地承担保密责任并履行相关义务;(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3) 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如成为受让方,同意完成工商变更后的新的标的企业进行增资,且增资完成后,持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新的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增资前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 6、意向受让方应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挂牌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48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招投标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6936%股权项目招投标评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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