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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中天供水有限公司75%股权

时间:2015-05-15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廊坊开发区中天供水有限公司75%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671 挂牌价格 1736.47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5-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6-1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标的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廊坊开发区中天供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 
法定代表人 卢久锋 
成立时间 2002-08-1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4152383-7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自来水供应(凭资质经营)。 
职工人数 1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75%
2 河北东方筑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
3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69.96  237.86  199.7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73.28  77.31  2195.97 
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邯郸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3-31  24.09  -56.63  -56.6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195.71  56.44  2139.2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烟草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1-30 
评估基准日 2014-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215.1  2376.41 
负债总计(万元) 61.12  61.12 
净 资 产(万元) 2153.98  2315.2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736.467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廊坊益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河北双环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河北省[130000]廊坊市[131000]广阳区[131003]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 马宝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648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烟草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926100-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736.4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经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52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继续享有现有的相关薪酬待遇,非员工本意,不得辞退。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2014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2014年度审计报告或2014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2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沈奕霏   联系电话 1860127949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威  联系电话 010-66295720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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