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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

时间:2015-05-28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682 挂牌价格 0.000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5-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6-2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直辖行政单位  标的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直辖行政单位(阿拉尔玉阿新公路44公里处西支渠以西) 
法定代表人 罗兵 
成立时间 2005-07-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组织机构代码 77609191-5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棉浆粕生产、加工销售等。 
职工人数 31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5%
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4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195.75  -6197.78  -581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59.2  56482.89  -36223.69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乌鲁木齐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3-31  977.76  -1854.73  -1845.7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19983.27  58052.73  -38069.4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5-20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0259.2  23518.94 
负债总计(万元) 56482.89  55186.82 
净 资 产(万元) -36223.69  -31667.8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250.54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乌鲁木齐分所 
律师事务所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潍坊市[370700]寒亭区[370703]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 
法定代表人 申孝忠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6397.794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物流业 
组织机构代码 16544080-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886 
批准单位名称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00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各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0000元的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须在最高报价方确认后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北交所在收到退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竞价保证金。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北交所收到书面退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1)进入网络竞价程序,未参与竞价的;(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2)同意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根据标的企业《201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其他应付款金额约为5.35亿元人民币(本息合计)。(3)同意标的企业与现有全部职工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书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10-6629567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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