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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宝钛业有限公司1.63%股权
时间:2017-11-17 09:21:34 来源: 作者:
遵宝钛业有限公司1.63%股权
项目名称
遵宝钛业有限公司1.63%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787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1-1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2-11
所在地区
贵州省遵义市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10-68201839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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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遵宝钛业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楚米镇)
法定代表人
翁启钢
成立日期
2007-04-03
注册资本(万元)
48933.34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48933.34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20322798829407X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海绵钛、金属镁、氯化镁、四氯化钛的生产销售(凭相关部门许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该企业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材料和仪器、设备的批零兼营(除国家限制外)、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制外)。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49.25%
宝钢资源有限公司
24.53%
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2%
北京厚正科技有限公司
8.07%
北京中北钛业有限公司
2.04%
北京百慕航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3%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
沈阳兴达钛业有限公司
1.02%
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1.02%
大连盛辉钛业有限公司
0.61%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6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654.91
-7635.91
-10933.9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1323.98
181212.58
111.4
审计机构
贵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3.52
-3986.68
-7514.1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6776.7
191382.19
-34605.49
其他披露的内容
1、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已全面停产也无明确的复产计划,企业大部分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已经转产,企业基建、设备管理人员已经离职,相关资产管理未做工作交接,企业未安排专人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 2、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均已设定抵押、担保事项,共有两笔,一笔用于向贵州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抵押期限为2014年7月15日至 2015年7月15日,一笔用于向遵义市交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8,199.74万元,抵押期限为2015年8月27日至2016年8月27日。两笔贷款均已到期,由于企业尚无能力归还贷款,银行已申请企业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冻结期限为自贷款到期日起三年以内。企业以土地抵押向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贷款20,000,000.00元; 3、评估基准日企业短期借款账面金额311,785,953.84元、长期借款401,100,000.00元,其中大部分借款已经逾期,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被评估单位土地、房产和设备均已被抵押,企业无法偿还借款及其产生的利息。 4、委估房屋建筑物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企业已针对此情况书写情况说明,承诺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瑕疵。委估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权利人为遵宝钛业有限公司,土地权证编号分别为桐国用(2010)第00833号和桐国用(2010)第00167号,不存在产权瑕疵。 5、在建工程自2008年开工建设以来,中间由于2011年、2013先后发生氯气泄漏事件导致停工两年,后因企业经营原因,继续停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已完成,处于半完工状态,至目前,尚不确定重开工时间。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百慕航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周黔
成立日期
2000-04-10
注册资本(万元)
10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22603364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MA005UCQ5P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1-0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控股子公司北京百慕航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尊宝钛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遵宝钛业有限公司1.63%股权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或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5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2)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情形的。 2、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否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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