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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29%股权

时间:2017-11-17 09:21:25  来源:  作者:

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29%股权

项目名称 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2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779
转让底价 68648.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1-1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2-08
所在地区 重庆市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爽     联系电话:15801019525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綦佳茵     联系电话:010-66295531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901号)
法定代表人 余勇 成立日期 2016-01-08
注册资本(万元) 2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00000MA5U4FB49N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88%
深圳市中住汇智实业有限公司 1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751.36 -612.6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4474.98 469779.26 24695.72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0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36.94 -886.87 -676.3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84342 560322.65 24019.36
其他披露的内容 1.2016年07月22日标的企业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签订了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建渝投资产收益2016年003号,借款金额为156,390.00万元,用于支付重庆中交绿城中央公园项目位于北部新区两路组团C分区的土地款及归垫股东超投土地款,标的企业承诺一经获取本项目土地立即抵押给银行,且项目具备在建工程抵押条件时,转为在建工程抵押,开始销售后,在建工程解押方量达到项目总方量的20%以后,后续在建工程解押需先提前还款;转让方为上述借款事宜进行担保。2017年8月2日,标的企业与建行重庆渝中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建渝中(公)房开发最高额抵押(2017)第002号),将“中交·中央公园”项目已取得用地C104-1/02、C105-1/03、C106-1/02、C107-1/02、C108-1/03、C110-1/02、C111-1/02七宗土地抵押给银行,后期,C104-1/02、C105-1/03已解押,C106-1/02、C107-1/02、C108-1/03、C110-1/02、C111-1/02五宗土地仍在抵押中。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案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重庆市 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吴文德 成立日期 1993-02-03
注册资本(万元) 29719.3885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00000202813384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3809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1-0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29%股权
转让底价 68648.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20594.4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3、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递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与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中公示的文本内容一致的《产权交易合同》(一式八份)。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①承诺接受北交所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内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且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前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②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③意向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 ④承诺已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全部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594.4 万元
交纳时间 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22个工作日 (2)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x
附件:动态报价承诺函.docx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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