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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寿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7-11-10 00: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东寿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东寿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17
转让底价 172481.048818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1-1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2-07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3718125582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吴昊天     联系电话:010-83143006
部门负责人:李响     联系电话:010-66295656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东寿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4号楼13层1301内1322室)
法定代表人 张俊祥 成立日期 2014-05-19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399066254Y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北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11.76 -111.7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424.43 2 28422.43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796.45 708.13 531.0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022.84 1069.32 28953.52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车位和设备。房屋建筑为东三环北路38号院4号楼的部分房产,包括一层局部和地下一层局部(商业,40年);4至18层、19层1901(办公,50年)。上述房屋建筑物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2017年10月1日至2037年9月30日,标的企业针对上述房产(含命名权及楼顶标识)与建投嘉昱(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协议,租赁期20年。 3、业主从开发商原始取得46个地下产权车位、109个地下机械车位。后由于拆改,部分车位类型和数量和原始取得不一致。其中,46个地下车位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其它详见交易所备查资料。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北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4楼11、12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钱旭 成立日期 2010-06-08
注册资本(万元) 992760.216957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556847645J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69905140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9-0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北京东寿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东寿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172481.04881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0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并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③无条件接受职工安置方案中关于员工安置的相关约定(职工安置方案见交易所备查)。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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