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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卫星通信有限公司36%股权

时间:2017-11-08 17:02:44  来源:  作者:

丝路卫星通信有限公司36%股权

项目名称 丝路卫星通信有限公司36%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766
转让底价 1488.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1-0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2-06
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昕     联系电话:1861160602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丝路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市浦口区高新区内星火路11号动漫大厦B座B801室)
法定代表人 李晋 成立日期 2015-11-24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34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00MA1MBK708K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卫星通信产品销售及服务(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及系统集成;电子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转让;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开发、设计、销售;仪器仪表开发、销售;电路板的生产、加工、销售;电子元器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南京凯瑞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4%
中交信捷科技有限公司 46%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0.64 -473.95 -473.9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16.31 90.27 526.05
审计机构 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1.58 -566.73 -566.7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86.89 227.57 2359.31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截止2017年9月30日,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23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700万元,其他原股东认缴注册资本27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700万元。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载明出资期限为2025年10月22日。 2、截至评估基准日,(1)专利号:ZL 2012 30311223.1,专利名称:便携卫星天线,专利类型:外观专利,专利证书正在办理当中;(2)专利号:ZL.201310320511.7,专利名称:一种基于VAST卫星网的集中控制路由分配方法,专利类型:实用新型,根据中交信捷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凯瑞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南京凯瑞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该实用新型无偿转让给丝路卫星通信有限公司,由于目前该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授权,专利证书尚未取得,故无法进行权属变更,根据南京凯瑞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南京凯瑞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专利证书取得后尽快办理权属变更。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交信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上庄路89号院2号楼2212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康红霞 成立日期 2015-10-30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MA001J3P8M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批准日期 2017-08-2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第13期)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丝路卫星通信有限公司36%股权
转让底价 1488.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满,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40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有限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展位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清;(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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