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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丹华昊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时间:2015-06-09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丹华昊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656-2 挂牌价格 20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6-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7-0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丹华昊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9号六层中区) 
法定代表人 杨以涵 
成立时间 2003-09-1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467591-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 
职工人数 6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华电天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
2 北京拓山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9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07.59  -64.16  3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45  1119.36  1925.64 
审计机构 北京盈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3-31  443.76  -165.31  -109.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797.27  981.24  1816.0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教育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3-11 
评估基准日 2014-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010.74  3049.18 
负债总计(万元) 1253.05  1253.05 
净 资 产(万元) 1757.69  1796.1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79.61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华电天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9号四方大厦东侧2层 
法定代表人 姚凯文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08375-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华北电力大学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0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经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60万元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同仁和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31122958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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