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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利演艺经纪有限公司5%股权

时间:2015-06-23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保利演艺经纪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19 挂牌价格 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6-23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保利演艺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4号保利大厦写字楼565室) 
法定代表人 于洋 
成立时间 2003-07-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264061-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从事文化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 
职工人数 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于洋 51%
2 任志强 44%
3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13  -310.42  -311.2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06.67  2287.57  -480.9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5-31  -98.36  -98.3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77.35  2456.61  -579.2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6-12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806.66  2059.76 
负债总计(万元) 2287.57  2287.57 
净 资 产(万元) -480.91  -227.8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390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于洋  北京保利演艺经纪有限公司  总经理  51% 56%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目的: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 计划: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0层A区 
法定代表人 蒋迎春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4631.6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93-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288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全部转让价款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并做必要协助工作;③在成为标的股东后,标的公司将不得继续使用“保利”字号,标的公司名称、公司标识,商标及任何形式的对外宣传中均不得使用“保利”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张子玉   联系电话 6408298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威  联系电话 010-66295720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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