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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兰光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5-06-30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霸州市兰光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34 挂牌价格 0.000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6-30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7-2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标的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霸州市兰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岔河集乡曹庄村) 
法定代表人 唐伟 
成立时间 2009-03-2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68574970-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研发销售水性丙烯酸系乳液、水性涂料、上述范围的技术培训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未名博雅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0.86  -40.8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5.08  208.07  27.02 
审计机构 北京中诚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5-31  -15.22  -15.2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20.06  208.27  11.7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瑞泰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教育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6-01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35.09  148.98 
负债总计(万元) 208.07  208.07 
净 资 产(万元) 27.02  -59.0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9.0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诚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自2009年以来严重亏损,经多次资金扶持和整顿未见起色。标的企业股东于2011年6月22日做出股东决定:于2011年7月全面停止公司生产活动,进行对外事务的清理;于2012年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196.264866万元;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未名博雅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燕园资源大厦412室  
法定代表人 唐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900713-0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未名博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00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交纳后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8万元,并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成交,未按时交纳后置竞价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2、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转让标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其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即视为其认可并接受公告内容及转让方向北交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在支付交易价款时一并代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欠转让方196.264866万元的债务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祁国珍   联系电话 662955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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