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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60号第五层办公用房及一座车库

时间:2017-05-25 10:00:31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0259-2(原编号:SW1702BJ00023-2)
转让申请与承诺 详情点击
转让方名称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60号第五层办公用房及一座车库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转让底价 524.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7-05-25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8-17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坐落位置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60号 
房产证号 无  目前用途 车库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51.8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60号 
房产证号 沈房权证字第NO60886158号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873.14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6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53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相关地方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产交接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交接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2)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3)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房产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及房产现状,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4)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7、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标的房产须服从转让方安排。转让方现场踏勘联系人:纪先生 18311213280。 8、本项目不论以协议转让或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均须在项目成交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成交金额5%的服务费。 




交纳金额 53.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或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拟转让标的房地产未设定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于北交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2、本次转让的车库已被外单位无偿占有,且车库已被改造成该单位的食堂。成交互殴的买受人需自行依法取回被占用的车库,在此过程中不排除占用方提出其占用的合法依据或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合法占有理由及买受人需支付维权费用等情况,但该风险由买受人充分考虑并自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会员机构名称 J0074  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纪晓龙  会员联系电话 18311213280 
北交所所属部门 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北交所联系人 刘嘉琪  北交所联系电话 13426275595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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