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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尚品清河一区6号楼1-102商铺

时间:2018-07-24 10:00:31  来源:  作者:

济南市尚品清河一区6号楼1-102商铺

项目名称 济南市尚品清河一区6号楼1-102商铺 项目编号 GR2018BJ1002823
转让方名称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486.00 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7-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8-20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3146239336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金雨顺     联系电话:010-670310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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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其他信息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天桥区泺安路18号尚品清河一区6号楼1-102 
房产证号 济房权证天字第269434号  目前用途 商业网点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310.2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天桥区泺安路18号(济泺路西侧、津浦线北) 
土地证号 天桥国用(2009)第0400058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用 途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北京大学文件校发【2018】111号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大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70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承租方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承租方环节。承租方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承租方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承租方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承租方环节。承租方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承租方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承租方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济南市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成交金额3%的交易服务费。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2)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4)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房产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接受以房产现状进行交付,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5)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济南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6)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3%的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房产现已出租,承租方:杨晓璐,承租面积:310.29㎡,承租期限: 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承租方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为一个大证,载证使用权人为开发商济南源利置业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性质为出让,70年产权,产权属转让方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转让方配合办理后续权属变更手续。 3、转让标的房产未设定抵押、担保等其他项权利,其他内容详见于北交所备查的《评估报告》等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70.00 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或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尚品清河一区6号楼1-102商铺推介信息.doc
图片 附件:附件1:富玉养生体验(尚品清河一区6号楼1-102商铺).jpg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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