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57号804房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57号804房 |
项目编号 |
GR2018BJ1001368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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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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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北京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现委托
(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57号804房)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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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367.12 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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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8-04-2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8-05-23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263353376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刘久赫 联系电话:010-6701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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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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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57号8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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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940041582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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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
104.40 |
使用年限 |
70.00 |
已用年限 |
22.00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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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广州东城花苑四处房地产进场交易的批复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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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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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3、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4)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房产无法完成过户的,其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且该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10%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另行处置;(7)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4、无论本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或者是以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均须按成交金额的4%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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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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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挂牌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有权到实地查看房屋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现场看房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263353376。看房时间安排为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截止日前一工作日(9: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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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110.00 万元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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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
保证事项 |
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处置方法 |
处置方法:(1)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2)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且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三、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四、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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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
相关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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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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