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蓝色海岸E栋一单元2901房及室内附属设备
项目名称 |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蓝色海岸E栋一单元2901房及室内附属设备 |
项目编号 |
GR2018BJ1001559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航天天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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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
北京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现委托
(无) 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蓝色海岸E栋一单元2901房及室内附属设备)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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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26.00 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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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8-05-0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8-06-01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980736355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701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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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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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蓝色海岸E栋一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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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三土房(2009)字第08367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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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
112.05 |
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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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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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坐落位置 |
三亚市三亚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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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
三土房(2009)字第08367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31.75 |
用 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类 型 |
出让 |
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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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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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航天天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
关于四川航天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海南省三亚市房产的请示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四川航天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置海南省三亚市2套房产的批复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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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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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20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三亚市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转让标的、逾期递交房产权属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须在转让标的《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到相关部门开始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4)标的房产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三亚市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6)产权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7)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项目成交后按成交金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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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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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房产预展时间为标的房产信息公告期间,预展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8980736355,预展地点:标的房产所在地(需提前预约)。
2、标的房产证载权利人为成都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3月17日,成都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四川航天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6日,四川航天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四川航天天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3、本项目标的资产处于空置状态;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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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120.00 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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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若非因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北交所在收到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
三、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四、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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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
相关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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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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