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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揽湖苑27号楼-1
时间:2018-02-01 10:00:31 来源: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揽湖苑27号楼-1
项目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揽湖苑27号楼-1
项目编号
GR2018BJ1000350
转让方名称
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北京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现委托 (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揽湖苑27号楼-1)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底价
715.80 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2-0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3-05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466782390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刘久赫 联系电话:010-6701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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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其他信息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揽湖苑27号楼-1
房产证号
房地证津字第110021212819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315.26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揽湖苑27号楼-1
土地证号
地号:1201100062121050000东丽字820122-
土地面积(平方米)
525.40
用 途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进场转让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部分房产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4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2) 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并于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如因房产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按照本项目成交金额的10%向转让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意转让方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不论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均按成交价款的3%支付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资产建筑面积315.26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对外租赁事项,不存在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2、本项目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查看标的资产并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吴昭 ,联系电话:13501158707。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并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对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后期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6、其他详见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214.00 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的;(6)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扣除保证金事项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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