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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信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设备

时间:2017-12-27 10:00:31  来源:  作者:

中纺信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设备

项目名称 中纺信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设备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1994-4
转让方名称 中纺信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2177.83 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2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1-24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佳欣     联系电话:15001300582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刘昕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其他信息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资产情况        
机械设备 名 称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所在地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 量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中纺信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信远公司挂牌转让机器设备有关问题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在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意向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受让方应具备或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拆除,拆除费用、装卸费用及运输费用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设备拆除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场地清理干净。标的物需要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4)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机器设备共计376项,位于廊坊中纺新元无纺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主要是纺丝设备。主要设备为六圆网轧水烘燥机、铺网机、狭缝式牵伸器、纺丝组件、水刺头等,以及螺杆空压机、配电柜等配套设施,大部分设备购置于2011年至2015年。在2016年1月停产,闲置至今。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600.00 万元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均无应价或报价低于挂牌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签订上述合同后未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接的;(7)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8)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图片 附件:设备图1.jpg
附件:设备图2.jpg
附件:设备图3.jpg
附件:设备图4.jpg
附件:设备图5.jpg
附件:设备图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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