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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黄金塘社区东升路48号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时间:2017-12-29 10:00:31 来源: 作者: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黄金塘社区东升路48号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项目名称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黄金塘社区东升路48号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3308
转让方名称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北京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现委托 (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黄金塘社区东升路48号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底价
17571.10 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1-26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718787437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孟庆宇 联系电话:1352222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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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其他信息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黄金塘社区东升路48号泰格林纸综合楼及附楼101
房产证号
湘(2017)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00664号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4137.04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01栋全部
房产证号
长房权证星沙街道办事处字第715039273号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7269.51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湖南省长沙经开区东升路以东、凉塘路以南
土地证号
长国用(2015)第4105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21413.00
用 途
综合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处置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的同时,即视为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土地及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土地及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谨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并以此做出决定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3、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同意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全部情况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2)同意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3)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 4、受让方获得北交所出具的《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税费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建筑物2项,为综合楼和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1,406.55平方米;构筑物共8项,主要为道路硬化、园林绿化、围墙等;土地使用权1项,总面积21,413.00平方米。 2、截至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综合楼涉及租赁,租赁期自2012年4月18日至2027年4月17日止。2017年12月15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湘民终614号]民事判决,确认《综合楼房屋租赁合同》于2014年11月2日解除。《综合楼房屋租赁合同》及民事判决书于北交所备查。 3、其他内容详见于北交所备查的《评估报告》等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5000.00 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按时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网络竞价规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6)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要约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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