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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1号楼9层09C室房产

时间:2017-11-13 10:00:31  来源:  作者: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1号楼9层09C室房产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1号楼9层09C室房产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2705
转让方名称 北京远东仪表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877.47 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1-1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7-11-24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13911726822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王红霞     联系电话:13601023626
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其他信息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1号楼9层09C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朝字第845008号  目前用途 公寓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60.68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1号楼9层09C 
土地证号 京朝其国用(2010出)第0602999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9.73 
用 途 公寓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北京远东仪表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北京远东仪表有限公司转让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院1号楼9C房产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2、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本项目谨慎选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限购令等相关政策法规,并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自行勘察了解并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3)受让标的资产后,在上述全部款项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并于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积极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承诺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完毕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未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故意或过失未能办理或者拖延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视为受让方违约,同意转让方解除交易合同,并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4)本次标的资产办理过户手续时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不存在租赁情况,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查看标的资产并须提前电话预约;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联系人:弭善光;联系电话:13811327286。 2、意向受让方应提前到现场对标的资产质量、室内装修以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与了解,房屋采暖、保温材料、外墙、内墙、顶棚、室内地面、门窗以及卫生间均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承担任何质量保修责任。 3、本项目标的资产因受限购政策的影响,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判定自身是否具有购买资格,且其受让标的房产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5、本项目其他信息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200.00 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2017-11-24 15:00:00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竞价承诺函.doc
附件:竞价公告.docx
图片 附件:厨房.jpg
附件:客厅.jpg
附件:门厅.jpg
附件:卫生间1.jpg
附件:卫生间2.jpg
附件:卧室1.jpg
附件:卧室2.jpg
附件:卧室3.jpg
附件:走廊.jpg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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