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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23号1幢01层1-1号及02-03层1-2号工业房地产
时间:2017-11-08 10:00:31 来源: 作者: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23号1幢01层1-1号及02-03层1-2号工业房地产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23号1幢01层1-1号及02-03层1-2号工业房地产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2611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北京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现委托 (无) 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23号1幢01层1-1号及02-03层1-2号工业房地产)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底价
1516.94 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1-0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7-12-05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孟庆宇 联系电话:1352222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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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其他信息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23号
房产证号
京房权证海国移字第0064374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633.14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23号(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仓储楼部分)
土地证号
京海国用(2005出)第3364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646.10
用 途
工业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纪要
批准文件名称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②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③同意转、受让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四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房产限购等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四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20%赔偿转让方;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④按国家规定要求双方各自承担交易税费,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⑤同意在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⑥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包括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缴纳办理周期长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⑦同意标的资产的物管费、水电费自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⑧标的成交后,同意向北交所支付成交价3%的交易服务费。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23号院内,需通过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名下的土地方可到达。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勘验,转让方不承担该标的物的质量、新旧程度、能用与否等问题。 3.转让标的处于闲置状态。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455.00 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转让底价应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按时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未及时付清成交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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