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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台30KW方舱电站和50台四人间野营房
时间:2017-11-08 10:00:31 来源: 作者:
50台30KW方舱电站和50台四人间野营房
项目名称
50台30KW方舱电站和50台四人间野营房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1545-2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北京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现委托 (北京亿凯丰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申请,将持有的(50台30KW方舱电站和50台四人间野营房)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底价
325.377 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1-0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7-11-21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亿凯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10050413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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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其他信息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资产情况
机械设备
名 称
方舱电站
所在地
甘肃省庆阳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台
数 量
50.00
其他
名 称
四人野营房
计量单位
台
所在地
甘肃省庆阳
型 号
数 量
50.00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华北油气分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5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以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同意:⑴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自行提取标的物。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个月内完成资产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标的物的现场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包括拆除、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安全作业等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⑵因本次转让项下的标的价格为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价格,如受让方须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则须由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税费。⑶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⑷承诺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记录;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资产,详见《实物资产转让清单》(详见附件下载)。该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50.00 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及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照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返还。如出现保证事项中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
设备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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