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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润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时间:2021-10-18 14:52:11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 G62021SH1000048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20000万元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浙江省 嘉兴市 南湖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8-1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10-18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20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16.67%
拟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00000万元 拟增资价格 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 :1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和归还前期股东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项目开发工程款、前期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符合增资条件,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结果。

增资终结条件:
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或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终止。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90%,新股东持股比例10%。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融资方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原股东债转股8000万元;投资方增资12000万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10%,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20000万元。 2、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3、截至2021年7月18日,融资方欠股东方及关联方借款82,185万元。项目挂牌起始日之后,为确保融资方项目开发进度不受影响,将会继续产生股东借款,具体金额以融资方与原股东资金往来为准。 4、其他信息详见联交所备查文件。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不涉及。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嘉兴润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幢1302室-1
法定代表人 郁文杰 成立日期 2021-01-15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402MA2JFXGB1J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3 职工人数 2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上海泓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4.00
2 浙江润嘉置地有限公司 33.00
3 嘉兴市南投置业有限公司 33.00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 2020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审计机构 -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1-06-30 184,564.531900 84,597.236700 99,967.295200 0 -43.606400 -32.70480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55386
批准单位名称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关于华东大区申请嘉兴南湖甪里社区项目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合作方的请示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为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下属企业,下同)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3,000,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6,000,000万元、2020年资产负债率≤72%(须提供经审计2020年度财务报表); 2、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应具有15年以上房地产企业开发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2020年度的房地产销售金额位于行业前30名(以克而瑞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TOP200》排行榜为准); 4、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应具有一级(含一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以上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主营范围须为房地产业;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前交纳拟投资资金金额的20%作为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当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到融资方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对于融资方原股东及关联方截至增资协议生效之日止向融资方提供的全部投资(包含资本金及股东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款及开发建设费用(土地出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契税、印花税、报批报建费用、项目建设费用)的10%,在签订《增资协议》当日向融资方原股东及关联方指定账户支付,以偿还原股东及关联方对融资方前期投入中的超股权部分;并按照5.5%/年的利率标准向融资方原股东及关联方支付利息。(3)本方若以增资协议未能协商一致或不了解融资方现状等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同意融资方扣除本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若届时保证金已原路退还,融资方仍有权利继续追索;(4)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本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尽职调查,融资方保留最终解释权;(5)本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成为投资方后,为融资方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支持融资方发展。 3、本次增资引入投资人仅接受货币出资,原股东可债转股出资,出资币种需为人民币。 4、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增资,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不接受业绩对赌等要求。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并且通过资格确认的,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交纳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额/比例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20%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本项目公告期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1)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融资方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增资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自联交所出具增资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40个工作日(自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当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投资金额; 2、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信誉(提供其具有良好信誉的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资金实力、资产负债率(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商业地产品牌为“商业地产运营15强”企业优先(以中国房地产协会公布的2020年榜单为准); 5、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具有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背景的优先; 6、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经营理念认同度高的优先; 注:关联方是指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下属企业。
 
项目联系方式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润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李继前 联系电话:021-50677067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业务负责人 孙轶先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36、1379524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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