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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时间:2021-06-22 15:38:05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 G62021SH1000018

拟募集资金总额:   视征集情况确定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山东省 济南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4-2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06-22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拟募集资金总额 视征集情况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不超过7%
拟新增注册资本 视征集情况确定 拟增资价格 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 : 不限制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引入投资人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企业发展所需资源,优化企业资产结构。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终结条件:
(1)在挂牌增资的过程中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2)意向投资人未按时支付保证金;(3)最终意向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4)当增资人提出项目终结申请。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持股不低于93%(其中,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独资单位合计持股不低于50%本次增资投资人持股不高于7%。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 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 其他信息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后,方可查阅增资人置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文件。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增资方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股权明晰、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本次增资申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35号路以南2号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 马新征 成立日期 1985-06-27
注册资本 191,239.191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91,239.19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400001491618574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输变电线路电力设施设备的研发、销售及相关试验、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设备、广播通信铁塔、桅杆、管道及钢结构件的研发、制造;热浸镀锌及金属表面处理;紧固件的生产与销售;钢材、有色金属的销售;钢结构工程安装与施工;国内外电力工程总承包服务;货物、技术和设备原辅材料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5 职工人数 20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40.1632
2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4.979
3 国新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343
4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9.8787
5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6.2448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 2020 2019 2018
资产总额 567,617.650000 31,181.210000 29,558.750000
负债总额 280,958.950000 22,153.210000 21,275.060000
所有者权益 286,658.700000 9,028.000000 8,283.690000
营业收入 616,890.770000 35,918.650000 32,846.530000
利润总额 23,005.000000 994.460000 601.270000
净利润 18,950.700000 744.310000 448.540000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1-03-31 581,040.940000 288,838.880000 292,202.060000 88,968.460000 6,307.280000 5,543.36000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3123XX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1]3号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投资人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资人须为实际投资方,不得存在代持/委托持股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3.投资人应资金状况良好,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提供信用记录)。 4.投资人或联合投资体的牵头人应为电力行业相关企业,其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投资人或联合投资体的牵头人应具有电力装备制造运营经验,2019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以审计报告为准)。 5.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6.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 1. 意向投资人须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要求,在挂牌公告期内向联交所登记投资意向,并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将拟3000万元的保证金支付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联交所账户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人登记意向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须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将剩余增资价款(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足额存入增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增资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由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汇至增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4. 本项目增资结果需经增资人履行内部相关决策程序审批决定,本次增资行为批准机构有权对增资结果进行调整。 5. 意向投资人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本方为实际投资方,不得存在代持/委托持股行为;本方出资结构清晰,信用记录良好,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 ②本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将剩余增资价款(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足额存入增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③本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部分增资价款(已交纳的保证金)划转至增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④本方同意增资完成后增资人继续履行与职工已签订的原劳动合同。 6. 本次增资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工商注册登记完成日的期间损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 7. 本次增资前增资人的债权债务由增资人承继。 8. 各方因参与本次增资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自承担。 9. 联交所向本项目最终投资人收取实际投资金额1‰的增资服务费。




交纳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额/比例 3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 若非增资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①通过资格确认后,未在产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递交《投资确认书》的;②如本次增资进入择优程序,未按照《择优方案》的要求递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择优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增资价款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违背其在投资意向登记时已接受增资条件的;⑤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2、其他约定: 意向投资人成为最终投资人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立约保证金,并由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所签署的《增资协议》相关约定内容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人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由联交所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40个工作日(自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经增资人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人。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且未超出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上限的,增资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竞争性谈判;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且超出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上限的,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遴选,确定最终投资人与增资金额。 增资人按照本次增资目的和其对战略资源的需求,以意向投资人协同能力及合作意愿、企业综合实力、认购价格等因素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
 
项目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  
业务联系人 董慧聪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36、13911000768
业务负责人 黄昕宇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36、1860034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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