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募集资金总额: 13,000万元(币种:人民币)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重庆 市辖区 永川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4-0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5-28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拟募集资金总额 |
13,000万元(币种:人民币)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视征集情况而定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面议 |
拟增资价格 |
9999999999999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募集资金用途 |
1、在巩固发展原有铝合金深冲料、铝制板带箔等优势业务外,重点发展以船舶及海洋工程轻量化为方向的舾装业务。 2、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
本次增资公开挂牌期间,征集到一家及以上满足增资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人,且最终投资人与公司及公司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增资终结条件:
本次增资公开挂牌期间,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或各意向投资人均未按时支付保证金;或经过竞争性谈判后未能确定最终投资人;或最终投资人未能与公司和公司原股东就《增资协议》的条款达成一致。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引入不少于1家战略投资方,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0%。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根据本次增资结果,增资人适时开展员工持股工作。 2、本次增资后现有职工劳动关系不变,无须进行职工安置。 |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
不涉及 |
基
本
情
况 |
名称 |
招商局铝业(重庆)有限公司 |
住所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工业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罗永雄 |
成立日期 |
2003-08-04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0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1187530548047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铝合金锭、板、带、箔材、铝制品的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材料、节能门窗、组合活动房屋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制品、木制品、泡沫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船舶舾装;建筑装修工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260 |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比例(%) |
1 |
招发铝业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项目/年度 |
2019 |
2018 |
2017 |
资产总额 |
25,160.000000 |
25,043.000000 |
27,185.000000 |
负债总额 |
13,868.000000 |
9,437.000000 |
13,306.000000 |
所有者权益 |
11,292.000000 |
15,606.000000 |
13,879.000000 |
营业收入 |
27,113.000000 |
30,073.000000 |
46,771.000000 |
利润总额 |
738.000000 |
1,890.000000 |
3,178.000000 |
净利润 |
790.000000 |
1,602.000000 |
2,705.000000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20-03-30 |
23,624.000000 |
12,456.000000 |
11,168.000000 |
104.000000 |
-70.000000 |
-70.000000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05220B |
批准单位名称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
关于招商局铝业(重庆)有限公司混改方案的批复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人应为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状况良好的公司。 2、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增资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
增资条件 |
1、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0%。 2、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增资人情况,在增资公告期内,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办理投资意向登记,并在增资公告期内交纳保证金(金额见“保证金设置”)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以到达联交所账户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为非合格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意向登记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自愿接受增资条件并承诺以不低于意向登记的价格进行增资。意向受让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本次增资公告发布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人的数量超过一个,则按照联交所发出的《择优方案》要求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定最终投资人及投资认购价格。投资人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除增资人另行同意外,最终确定的投资人须在联交所发出《增资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要求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署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一次性汇入增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并自行承担其参与本次增资的相关费用。 4、意向投资人需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增资协议》等交易文件,并按《增资协议》等交易文件约定支付增资价款到增资人指定账户。 5、本次增资的增资人不做出任何性质的业绩承诺、不接受对赌条款、兜底条款和股权回购要求。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在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递交投资人报名资料后,方可查阅增资人置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文件。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在签署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增资协议》等交易文件后,意向投资人若以不了解增资人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人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保证金额/比例 |
拟投资金额的3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 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相应责任。增资人和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其投资申请的。(2)如本次增资进入遴选程序,未按照《遴选方案》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遴选活动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款的。(4)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违背其在提交投资申请时已接受增资条件的。(5)存在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支付增资款前违反增资协议项下义务的)。 2、意向投资人成为最终投资人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人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3、其他约定: 除上述1、2以外,如意向投资人/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或增资人原股东就保证金的处置另行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各方的另行约定为准。 |
信息披露期 |
40个工作日(自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如征集到1家以上满足增资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则采用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 (1)意向投资人的增资价格因素。 (2)意向投资人的投资金额。 (3)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经验、资金实力、投融资能力等。 (4)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对增资人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的认同程度,能否与增资人原股东建立良好的协同关系。 (5)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对增资人未来资本运作的支持情况。 |
交
易
机
构 |
业务部门 |
央企交易九部 |
业务联系人 |
赵锋 |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
18516569988 |
业务负责人 |
关艳红 |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0-83627427、13556142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