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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太极光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时间:2020-04-30 13:53:17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62020SH1000006

拟募集资金总额:  视征集情况而定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上海 杨浦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3-2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5-21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拟募集资金总额 视征集情况而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8.57
拟新增注册资本 4,000.000000万元 拟增资价格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募集资金用途 为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和市场运作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充实公司资金实力,实现战略布局,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事项,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
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投资人资格条件,且接受公告的各项要求的新增投资人。
增资终结条件:
若出现以下情形,本项目终结:(1)在公开挂牌增资的过程中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2)最终募集资金总额没达到增资人要求;(3)意向投资人不符合增资人增资需求,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4)意向投资人未按时支付保证金;(5)增资人提出项目终止申请。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71.43%,新进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28.57%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增资人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股权明晰、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本次增资申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华太极光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军工路1436号64幢一层A137室
法定代表人 戎保平 成立日期 2017-06-08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6,165.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0MA1G8F8F1D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光电科技、太赫兹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光电产品、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医疗器械的销售、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
股东数量 7 职工人数 24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上海上理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 31.71
2 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30.00
3 上海大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29
4 浙江华东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13.00
5 倪争技 8.00
6 杨永才 1.00
7 朱亦鸣 1.00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 2019 2018 2017
资产总额 5,673.973849 5,623.903209 3,078.919622
负债总额 349.593830 58.000110 15.817978
所有者权益 5,324.380019 5,565.903099 3,063.101644
营业收入 188.356304 0.196581 0.000000
利润总额 -331.523080 -347.198545 -161.898356
净利润 -331.523080 -347.198545 -161.898356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0-02-29 5,710.008405 337.088239 5,372.920166 0.000000 -111.959853 -111.959853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24910P
批准单位名称 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关于华太极光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批复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人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熟悉并从事太赫兹业务,相关技术储备(专利或专有技术等)需提供证明材料; 4.意向投资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意向投资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主体,联合体内投资主体不超过二方,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上述资格条件既可; 意向投资人不可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投资 7.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意向投资人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意向投资人需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后的增资人资产评估值的价格参与认购。本次增资拟引进1家意向投资人;每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中,一元计入实收资本,溢价部分计入增资人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71.43%,公开征集的新股东持股28.57%。 2、增资人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日期(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间增资人书面告知意向投资人的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3、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内向上海联合产权所提交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意向投资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1500万元交纳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增资人和上海联交所可扣除该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未按要求提交竞投文件的; (2)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3)不遵守谈判须知的规定或无故不推进交易,导致谈判无法正常进行的; (4)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未按本项目增资公告要求签署《增资协议》的。 (5)违反本项目公告约定的其它情形的。 5、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递交保证金的,增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或直接将其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递交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投文件》,由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最终投资人。 6、最终投资人应在收到《增资结果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原股东(或授权代表)共同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增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并同意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签订增资协议后已转为部分增资款)划转至增资人指定账户。 7、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交纳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额/比例 15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增资人和上海联交所可扣除该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未按要求提交竞投文件的; (2)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3)不遵守谈判须知的规定或无故不推进交易,导致谈判无法正常进行的; (4)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未按本项目增资公告要求签署《增资协议》的。 (5)违反本项目公告约定的其它情形的。 未被确认为投资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40个工作日(自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增资公告发布期满,征集到的符合资格条件并递交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或者增资人认为需要择优的情形,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择优方法进行遴选(组成人员:增资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1人),确定最终投资人。 竞争性谈判要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择优方案及谈判要点依据增资人对未来发展资源的需求,综合考量意向投资人的认购价格与投资金额、企业实力、战略合作方案与可行性以及对公司治理要求等因素制定。 2、意向投资人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拥有与增资人发展需要契合的资源的意向投资人,特别是能够与增资人产业发展形成战略协同效应的投资方优先。 3、本公告和《择优方案》解释权归增资人和联交所。
 
项目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 央企交易四部
业务联系人 王迪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业务负责人 闵尚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3213910706350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飞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巍
联系电话 5696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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