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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荆门爱飞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时间:2020-04-30 13:52:48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62019SH1000041
拟募集资金金额:
视征集情况而定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航空运输业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中国 湖北省 荆门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7-3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5-07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承诺将按照不低于增资公告披露的投资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等要求和条件择优选择投资人并签订增资协议。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航荆门爱飞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金额
视征集情况而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不超过57.73%
拟新增注册资本
视征集情况而定
拟增资价格
视征集情况而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否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否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建设、公司运营所需资金。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不少于一家(含)符合投资人资格条件,且接受公告的各项要求和条件,经增资人确认的新增外部投资人。 2、增资终结条件:公开挂牌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不符合增资人增资要求;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增资人、增资人所属集团、意向投资人未能就1.7亿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还款方案达成一致(具体意见见下述增资条件);增资人主动申请终结项目。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以最终募集情况确定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增资完成后,本次征集到的外部股东持有增资方不超过57.73%股权。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增资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2、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增资人提供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股东借款1.7亿元人民币事项(协议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增资人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股权明晰、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本次增资申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基
本
情
况
名称
中航荆门爱飞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 湖北省 荆门市 掇刀区深圳大道1栋6层
法定代表人
陈达
成立日期
2014-01-15
注册资本
22382.2400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22382.24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航空运输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20800090570786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城乡建设投资,通用航空业务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不含二级以上),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基础产业的建设,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销售,展览展示服务,系留观光气球游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4
职工人数
15
股
权
结
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86.6
2
南京爱飞客通航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36
3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5.36
4
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
2.68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
2018
2017
2016
资产总额
89433.050000 万人民币
73419.630000 万人民币
31614.450000 万人民币
负债总额
67728.640000 万人民币
47926.300000 万人民币
28108.850000 万人民币
所有者权益
21704.410000 万人民币
25493.330000 万人民币
3505.600000 万人民币
营业收入
290.990000 万人民币
261.060000 万人民币
4166.130000 万人民币
利润总额
-3789.420000 万人民币
1194.330000 万人民币
693.350000 万人民币
净利润
-3788.920000 万人民币
899.850000 万人民币
518.120000 万人民币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9-06-30
90966.470000 万人民币
71755.170000 万人民币
19211.300000 万人民币
131.700000 万人民币
-2493.110000 万人民币
-2493.110000 万人民币
增
资
行
为
决
策
及
批
准
情
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35732K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航空资本〔2019〕656号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内资企业法人的实际控制人应为内资企业或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意向投资人需提供穿透至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穿透图)。 2、意向投资人应为实际投资方,本次增资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 3、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4、意向投资人或控股股东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章及相关规定。 6、能够对增资人获得地方政策支持提供帮助、对主营业务有影响力的投资企业优先。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增资人情况,在增资公告期内,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投资意向登记,并在公告结束之日17:00前,支付保证金67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人意向登记并缴纳保证金后即为对接受增资条件并以不低于其在投资意向登记时所报价格和金额增资的承诺,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意向登记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及该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人若以不了解增资人的现状等为由发生拒绝参与择优程序、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人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投资人须同意并书面承诺如下事项:(1)意向投资人须经增资人确定为投资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等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全部投资款;(2)在成为投资人后,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签订增资协议后已转为部分增资款)划转至增资人指定账户;(3)同意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4)同意增资人有权依据“择优方式:竞争性谈判”条款做出关于投资人的最终选择,且对增资人的最终选择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5)新增投资人同意在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协调增资人就1.7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借款,按航空工业集团要求签署补充协议,在本次增资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归还贷款本息;新增投资人或增资人同意就该项借款向航空工业通飞提供足额资产的担保,该补充协议将为《增资协议》的生效要件之一。(6)同意并保证增资人保障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优先、永久、随时、无偿”以科研目的使用漳河机场内跑道、停机坪、联络道等设施,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在漳河机场核心区的正常运营。(7)同意并确保增资人保障AG600飞机相关科研、实验、试飞等任务的顺利推进。(8)本次增资完成后,同意增资人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去除企业名称中“中航工业”、“航空工业”、“中航”、“AVIC”等航空工业集团品牌字样 。 4、本次增资接受货币及非货币出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其向荆门爱飞客缴纳增资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其中,以货币增资的金额应不低于2.2亿元,其余部分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缴纳,非货币资产投入不足部分以货币方式补足。该非货币性资产(或股权)需进行评估,评估值需经有权审批机关备案。同时,意向投资人对其投入荆门爱飞客的非货币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且该等非货币资产用于出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公司各原股东认可。如投资人在签署本次增资的正式协议后6个月内仍不能完成非货币资产出资,则也应当以现金形式补足本次投资总额。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保证金金额
67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在公告结束之日17:00前,支付保证金67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1)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2)未按照《择优方案》的要求提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谈判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的;(4)在签署《增资协议》后,未按照《增资协议》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全部投资款的;(5)意向投资人存在影响增资正常进行及增资公平、公正性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2、意向投资人成为最终投资人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人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3、其他约定:无。
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190个工作日(自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一、直接确定的最终投资人: 增资公告发布期满,征集到的递交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1家的且拟认购股权比例不超过57.73%(含),经增资人确认该意向投资人符合投资人要求的,可确定为最终投资人。 二、择优遴选确定的最终投资人: 增资公告发布期满,征集到的递交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不含),或拟认购股权比例超过57.73%(不含)的,或者增资人认为需要择优的情形,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择优方法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人。 竞争性谈判要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人的增资金额; 2)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的综合实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 3)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丰富的资源; 4)意向投资人需认同增资人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与增资人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 5)充分尊重、支持原股东对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能够积极协同、配合增资人对重大项目的管理要求; 6)本公告和《择优方案》解释权归增资人和联交所。
项目联系方式
交
易
机
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业务经办人
王迪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业务负责人
杨莹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受
托
机
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46678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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