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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0.06%股权

时间:2016-11-03 00:00:00  来源:  作者: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0.06%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583 挂牌价格 4921.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01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 深圳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4019号航天大厦B座4楼
法定代表人 宋友军
成立时间 2004-06-21
注册资本 666.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348382-1
经营范围

物业服务;兴办实业;国内贸易;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清洁服务;楼宇工程及机电设备的技术咨询及上门维护;家政服务;为游泳池提供管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市场调研;企业管理咨询;为酒店、公寓、文体活动场所提供管理服务;会务策划;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提供住宿服务;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职工人数 340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80.06%
2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13.44%
3 邹玲 2%
4 关键 1.5%
5 徐莉君 1.5%
6 张北方 1.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6275.47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281.010000 净利润(万元) 1707.840000
资产总计(万元) 9038.970000 负债总计(万元) 6269.39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69.580000 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9-30 营业收入(万元) 15762.95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080.870000 净利润(万元) 1551.640000
资产总计(万元) 7183.230000 负债总计(万元) 4560.01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623.22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02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5550.700000 0.000000
长期投资 500.00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103.63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6154.33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4094.05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4094.05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2060.280000 12284.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920.9704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提名委派,股东会决定。其中股东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提名4名,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1名。每届董事会改选不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邹玲(持股比例2%)拟受让本项目。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B座5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0.0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是  具体为根据《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三物管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四)职工安置条款(经职代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员工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在股权转让协议内明确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且各种薪资待遇不得低于资产收购前,岗位调动应依据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为保障核心管理层稳定经营,同意公司核心员工除发生严重违法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外,公司自本次股权出让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不得调离目前工作岗位,不得减少工资福利待遇,否则承诺支付每人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6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与联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并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费用、风险和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二十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受让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4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南婧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3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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