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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62595.705998 万元债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62595.705998 万元债权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产股权项目
详细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62595.705998 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4SH1007356
挂牌价格
1650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5-06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6-04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京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28号601室
法定代表人
杨阿国
成立时间
2002-09-2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74376182-0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木材及制工,日用杂品,百货,家具装饰(销售),物业管理,商品信息咨询(除经纪),房产开发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2460.957917万元
34087.690083万元
18373.267834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4-3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112810.545004万元
94437.277170万元
18373.26783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百联集团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5-04
评估基准日
2014-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12810.545004万元
196411.913909万元
资产总计
112810.545004万元
196411.913909万元
流动负债
94437.277170万元
94437.277170万元
负债总计
94437.277170万元
94437.277170万元
净资产
18373.267834万元
101974.636739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1974.636739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须与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284395.822159万元债权项目捆绑转让。捆绑转让竞价产生的溢价部分计入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 2、标的公司在2009年以公司曹安路179号1-4层、8-16层、真光路1388号1-16层共计66928.68平方米房产为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95934.747679万元作抵押,由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办理解除。 3、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系普陀区真光路1228、1258号、曹安路163号的部分办公用房和真光路1388号、曹安路179号酒店。 4、标的公司原股东移交转让方时2013年2月28日帐面资产金额23.73亿元,负债8.27亿元,净资产10.29亿元,标的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文本,对部分债权债务资产实行剥离并专项管理,剥离后标的公司的资产4.95亿元,负债3.11亿元,净资产1.84亿元,本项目以上述资产剥离后的账面值进行评估。详见评估报估。 5.本次转让标的为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62595.705998万元债权,挂牌价为165000万元,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2404.294002万元,转让方对标的公司债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62595.705998万元。 6、标的公司已售出的部分房屋产证登记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2014年4月25日,根据转让方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中显示,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债权为人民币62595.705998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5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6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的30%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帐号,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的10%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受让方需对上述分期支付部分产权交易价款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3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6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的30%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帐号,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的10%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受让方需对上述分期支付部分产权交易价款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日完成日(即股东工商变更完成),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的盈亏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现状接收标的公司,并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已对外签订的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合同。
9.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配合办理已售房产的产证办理等事宜。
11.对于未纳入本次转让范围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意向受让方有义务配合转让方促使标的公司作为当事人进行处置,但该等债权、债务损益由转让方承担或享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时须同时受让另一个挂牌项目[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284395.822159万元债权项目(挂牌号:G314SH1007355)]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3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355号码377号角楼西部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62657272-172、13701906166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陆渊杰
联系电话
62657272-329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京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3601662399
受托机构联系人
朱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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