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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沧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8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沧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8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6923   挂牌价格 1939.112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0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0-0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住总集团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沧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外青松公路7888号312-B室
  法定代表人 洪流
  成立时间 2004-09-1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692335-1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及维修;钢材,建材,装饰材料,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沧达投资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80%
  2
  刘鸿宝   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671.547700万元   132.898790万元   129.82575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296.182029万元   6010.974454万元   2285.20757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575.318857万元   88.896192万元   123.32608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906.523739万元   3551.141917万元   2355.38182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7-31   4917.660595万元   686.825452万元   556.48229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810.407865万元   1178.717996万元   2631.68986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30
  评估基准日 2013-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0069.740000万元   10069.7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78.170000万元   89.51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43.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0147.910000万元   10302.260000万元  
  流动负债
7878.370000万元   7878.3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7878.370000万元   7878.370000万元  
  净资产
2269.540000万元   2423.8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39.112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的现办公经营用房租赁合同到2013年底终止,合同期内免租金,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新的租赁合同由股权变更后的公司与物业所有人另行协商签订。 2、详见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939.112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30%(含交易保证金),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再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付至转让方。其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二个月内付清,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职工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原聘用合同;同时保证原有职工各项工资、福利不低于现有待遇。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标的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新公司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81.733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止,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转让方享有与承担;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次日起,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与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可继续使用“沧达”字号三年。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字号使用期间如出现有重大影响声誉事件,转让方有权取消标的公司继续使用“沧达”字号的资格;使用期满需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国大陆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单一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81.7336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沧达投资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康桥路1098号2号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住总(集团)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陆渊杰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住总集团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510813 13311966783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孟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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