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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02%)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02%)  
  项目编号 Q313SH1014380   挂牌价格 57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02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9-30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金融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
  法定代表人 许罗德
  成立时间 2002-03-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93037.438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3623989-0
  经营范围
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银联”标识,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职工人数 10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工商银行   3.07%
  2
  中国农业银行   3.07%
  3
  中国银行   3.07%
  4
  中国建设银行   3.07%
  5
  交通银行   3.07%
  6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3.07%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3%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3%
  9
  国家邮政局   2.39%
  10
  中信实业银行   2.3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85575.730000万元   177004.170000万元   183657.1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35098.780000万元   1235218.750000万元   1299880.030000万元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67388.450000万元   165953.000000万元   126388.7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50718.880000万元   920186.210000万元   1130532.670000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1085575.730000万元   177004.170000万元   183657.15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2535098.780000万元   1235218.750000万元   1299880.03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31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7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适用本转让标的的相关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最终应经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的资格确认仅基于意向受让方递交报名材料的所述信息,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本项目设置保留底价(挂牌价格仅作为报价起价),该保留底价将不低于挂牌价格。转让方将在网络竞价当天以密封形式把保留底价递交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并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当场拆封,届时将由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若网络竞价产生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底价的,则本项目成交,该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若网络竞价产生的最高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则本项目不成交,各意向受让方递交的保证金全额返还。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7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并递交足额保证金,即表示意向受让方接受本项目公开挂牌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确认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的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的承诺,并同意按照本项目公开挂牌信息载明的交易程序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即成为本项目的竞买人。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在确定交易结果后全额返还。
2.若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未产生或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的,则以10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长挂牌期限(最多延长2个周期);若本项目在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约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递交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有效竞买文件的;(3)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4)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适用本转让标的的相关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最终应经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内资企业法人,且不得采用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时须提供保证金付款证明。(保证金须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
账号:216290100100055015)。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于股东资格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巴菲特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永嘉县瓯北镇双塔路1036号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34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10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17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瀛超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143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2372933
  受托机构联系人 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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