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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6957   挂牌价格 8681.81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0-3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飞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沪南公路2502号
  法定代表人 董华新
  成立时间 1994-01-0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396762-9
  经营范围
建筑装潢,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2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2490.250000万元   153.390000万元   49.3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008.090000万元   10078.590000万元   7929.5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0495.560000万元   649.100000万元   478.5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726.840000万元   13846.690000万元   7880.16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8-31   71045.790000万元   356.530000万元   274.11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616.260000万元   5412.660000万元   8203.61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沪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9-11
  评估基准日 2013-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宝恒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1225.9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509.8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5.8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2761.60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5333.1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5333.18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7428.420000万元   8681.81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681.81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应付出让方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1500万元。 2、标的公司2011年与上海市浦东上船置业技术学校签订了《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务楼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1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根据评估披露:(1)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其办公用房向上海康桥先进制造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租借,每年缴纳房屋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且该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3年12月31日;(2)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在已签订合同并正在进行的建设施工工程。上述工程均由被评估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完成,被评估单位则按工程审价后的金额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为企业的收入。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已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按完工进度、合同价确认了相应的管理费收入形成的利润,作为存货的评估增值;(3)委估投资性房地产为“沪房地浦字2010第210399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所指康桥镇康花路128号2幢,建筑面积2485.69平方米,土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权利人: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沪房地浦字2010第210013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所指康桥镇康花路128号3幢,建筑面积465.01平方米,土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权利人为上海欣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共有。上述权证所指房屋用途均为工厂,目前作为办公楼使用;(4)被评估单位拥有编号为“A2014031022510”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5)估固定资产——车辆中,号牌号码为0478025的绿亮TDP1198Z两轮电动自行车执照登记的车主为倪正华。根据倪正华出具的产权证明,该电动自行车由被评估单位于2008年6月出资购入,其产权归被评估单位所有;(6)委估预付账款中有被评估单位为许春海垫付的“绿洲康城”项目的借款,挂账13651141.36元(2009年1月以前),其中450万元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2013)浦民二(商)初字第207号判决书,判决许春海归还,其余款项准备诉讼中。由于债务人目前尚无可执行财产,该款项可能已无法收回;(7)委估其他应收款中李信龙借款挂账488,399.00元,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2009)汇民一(民)初字第4861号调解书,李信龙已与被评估单位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由于债务人目前尚无可执行财产,该借款可能已无法收回。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8681.8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及职代会决议。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604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在其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价款,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联交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须继续履行《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务楼租赁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表示受让意愿时三年内未涉及重大法律诉讼。
3.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允许联合收购,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60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沪南公路2502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陆渊杰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飞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6969933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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