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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ICAMC2013HZ&SZ号不良贷款资产包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CITICAMC2013HZ&SZ号不良贷款资产包  
  项目编号 Z313SH10G0017-2   挂牌价格 178.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12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CITICAMC2013HZ&SZ号不良贷款资产包
  成立时间 2002-09-23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004-2
  职工人数 23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6-30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7-12
  评估基准日 2013-03-31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白玉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6.77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本次拟转让的资产包由苏州、杭州两地9户不良贷款组成,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2207.97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次拟转让资产包中的部分债权项目存在诉讼时效已过、申请执行时效已过或终结执行等情况。
  其他信息 1、本次拟转让的资产包由苏州、杭州两地9户不良贷款组成,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2207.97万元。
2、9户资产项目清单(见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78.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转让协议)。
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转让协议)。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应于信息发布期满之前,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网络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无息返还。
5.“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允许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与交易:
1、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包括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原债权银行员工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支付能力;
3、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接受外资(含港、澳、台地区)及其控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允许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与交易:
2.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包括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原债权银行员工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不接受外资(含港、澳、台地区)及其控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陈文军   联系电话 010-51918746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易远卓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4196627
  受托机构联系人 贺宝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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