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首页
北京央企采集
北京国资采集
北京物权采集
北京增资采集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物权采集
上海增资采集
其他物权
政策法规采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嘉德俱乐部有限公司25%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嘉德俱乐部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6964
挂牌价格
25.613177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0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锦江国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嘉德俱乐部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2000号
法定代表人
陈东升
成立时间
1995-12-2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30385769
经营范围
现代艺术品,文物艺术品图书资料的代销、展销、经销,文物艺术品的展示、观摩、鉴赏及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市场调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40%
2
上海泛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
3
上海锦江金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2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568756万元
-16.35729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0.380791万元
42.612189万元
67.76860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520000万元
-6.538445万元
-7.59386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4.888256万元
40.582398万元
84.305858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7.165307万元
-3.65046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7.857469万元
43.739444万元
64.118025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6-08
评估基准日
2012-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07.857469万元
133.140469万元
资产总计
107.857469万元
133.140469万元
流动负债
43.739444万元
30.687762万元
负债总计
43.739444万元
30.687762万元
净资产
64.118025万元
102.45270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613177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股东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不放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行使优先受让权。 2、股东上海泛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所持上海嘉德俱乐部有限公司35%股权协议转让给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变更手续。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5.61317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锦江金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黄浦区南京西路10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64000
受托机构联系人
方闻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站内搜索:
新闻
下载
图库
FLASH
电影
商品
文章
分类信息
高级搜索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WAP
Powered by
EmpireCMS
7.2
© 2002-2015
EmpireSoft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