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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4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债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4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债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01   挂牌价格 2092.49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2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88号G-055室
  法定代表人 屠旋旋
  成立时间 1995-02-0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1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23407-9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的批发零售。
  职工人数 1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至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0%
  2
  上海盛瀚投资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7.100000万元   -45.206380万元   -59.68164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60.439666万元   2078.426621万元   1282.01304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文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8.088100万元   -390.711156万元   -436.22064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79.419749万元   1937.725060万元   1341.694689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文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806.240979万元   632.676604万元   457.85124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995.995329万元   1256.131043万元   2995.99532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汉华评值(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7-12
  评估基准日 2013-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文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315.326432万元   2315.326432万元  
  长期投资
866.698823万元   1661.150016万元  
  固定资产
53.891377万元   157.787000万元  
  资产总计
3235.916632万元   4134.263448万元  
  流动负债
1403.043642万元   1403.043642万元  
  负债总计
1403.043642万元   1403.043642万元  
  净资产
1832.872990万元   2731.219806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92.487922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4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债权。其中: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92.49万元,转让方对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1000万元债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本次转让方对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债权属于往来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长投单位上海信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存货(绿波花园三期)评估价值是在假定按新的建筑施工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加固、改建,房屋质量检测合格,能够通过竣工验收,实现销售,且已完成的及新的报建、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流程、项目建设合法、合规,能作为别墅等物业正常、可持续使用前提下确定的。该项目能否按假设条件顺利完成将是房地产价值能否实现的关键因素,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2)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长投单位上海信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短期借款的借款金额为4,500,000.00元,放款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方式为委托贷款,委托人为上海盛瀚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日期为2012年11月7日,到期日为2013年11月6日,委托合同编号为【9902092012201100】。
  其他信息 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92.49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人以1000万元的价格受让转让方对上海联鑫房地产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债权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27.747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股东,应在信息发布期内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标的企业股东以普通竞买人的竞买方式参与多次报价,以此行权,暨以普通竞买人的竞买方式参与多次报价的,该其他股东竞买人与普通竞买人按照现行多次报价规则同等参与报价。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 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含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
2.意向受让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市场信用,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诉讼风险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等。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27.747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盛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东陆路1990号1层C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3410000-26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68759428
  受托机构联系人 林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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