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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星基因芯片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博星基因芯片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22
挂牌价格
9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1-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2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华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博星基因芯片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1111号
法定代表人
谢毅
成立时间
2000-09-2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6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18827-9
经营范围
基因芯片生产、经营;科技项目投资;生物医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
职工人数
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
2
上海百汇生物芯片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000000万元
-351.300000万元
-311.7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76.000000万元
124.700000万元
2451.2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0.000000万元
-1294.000000万元
-1295.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04.300000万元
141.400000万元
2763.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8-31
15.900000万元
-16.900000万元
-16.90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466.000000万元
31.900000万元
2434.00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31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律师事务所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269.170000万元
1490.420000万元
长期投资
2203.600000万元
2986.86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01.650000万元
91.8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574.410000万元
4569.130000万元
流动负债
905.260000万元
2802.140000万元
负债总计
905.260000万元
2802.140000万元
净资产
2669.150000万元
1766.9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83.495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提醒意向投资人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中博星基因对博华基因的纠纷事项。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6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日内付清给转让方。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2)办理股权变更过程若因可归责于受让方的原因而影响到股权变更事宜的。(3)如因受让方原因,影响上述各笔款项按时支付到出让方或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帐户的。
4.7、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交易凭证,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从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无条件同意:出让方可凭工商证照变更后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且凭产权经纪机构出具的价款支付通知书,通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帐户内的属于这次股权转让的款项(含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一次性全部汇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双方应缴纳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5年以上并且具有从事生物芯片的设计、生产、销售,相关设备及分析等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肇庆市工农北路67号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朱爱省
联系电话
021-6341072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华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8601793399
受托机构联系人
周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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