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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100 %产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2288.199525万元债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100 %产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2288.199525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44   挂牌价格 26618.912188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1-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1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住总集团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
  注册地(地址) 宝安公路268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卫民
  成立时间 1989-10-2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378.3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364081-0
  经营范围
衬衫、服装生产与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缝纫设备租赁。
  职工人数 6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146.112288万元   -19.120998万元   10.60460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482.559435万元   15406.591636万元   -2924.032201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升大远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656.551917万元   309.830046万元   310.63843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009.453484万元   15944.090289万元   -2934.63680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升大远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4626.133441万元   -9943.710978万元   -10138.99388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133.149536万元   14040.281125万元   2092.86841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11
  评估基准日 2013-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律师事务所 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773.180000万元   5794.603788万元  
  固定资产
8721.760000万元   22576.39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595.56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1595.560000万元     
  其它资产
42.6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6133.150000万元   28370.993788万元  
  流动负债
14040.280000万元   14040.281125万元  
  负债总计
14040.280000万元   14040.281125万元  
  净资产
2092.870000万元   14330.712663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330.712663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将拥有的房屋出租,其中:1、22147平方米的生产场地和办公场地,租期2013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止;2、229平方米的房屋,租期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3、28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期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4、1267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期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5、56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期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6、1057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期2012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7、367平方米的生产用房,租期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8、76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期2012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止。(详见租赁合同) 2、截止评估基准日,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121,945,192.87元债权。2013年11月8日,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转让方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所持有的对标的企业的债权121,945,192.87元全部转让给转让方。 3、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100%产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2288.199525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企业100%产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4330.712663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产权价格的溢价。 4、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6618.91218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标的企业产权成交价格的50%以及债权成交价的10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90日内付清,且提供合法担保【转让方接受的担保方式为物业抵押或第三方保证2种形式。其中:物业抵押的,该物业净值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2012年12月31日审计后的审计报告为准);第三方保证的,保证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2012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为准)】,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985.672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一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净资产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以2012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如为多份银行证明,则证明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985.6728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马陆镇宝安公路2682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住总集团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510813 13311966783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孟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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