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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经贸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1%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外经贸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1%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14   挂牌价格 472.0058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26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咨询服务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外经贸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23号3C-1076室
  法定代表人 屠建卿
  成立时间 2003-03-1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74805187-9
  经营范围
商务咨询、劳务服务(以上咨询均除经纪),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凭许可证经营),人才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派遣(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 1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跨国采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
  2
  张翰青   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4.154802万元   -3.753774万元   48.84876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73.434525万元   120.921980万元   652.51254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1.118040万元   47.992344万元   77.08433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40.107071万元   178.262989万元   661.84408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317.741178万元   -0.008568万元   14.99898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42.567110万元   120.901482万元   721.66562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14
  评估基准日 2013-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誉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661.265856万元   661.265856万元  
  长期投资
180.000000万元   157.894704万元  
  固定资产
30.488562万元   101.481100万元  
  资产总计
871.754418万元   920.641660万元  
  流动负债
146.653980万元   146.653980万元  
  负债总计
146.865398万元   146.865398万元  
  净资产
724.889020万元   773.776262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72.00352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有一个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如项目形成竞价,将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72.0058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4个周期。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5.受让人须同意受让成功后公司名称不得再使用“外经贸”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跨国采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202-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3301929611
  受托机构联系人 蔡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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