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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珠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明珠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68
挂牌价格
1015.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1-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1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明珠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同普路1130弄11-13号
法定代表人
徐建敏
成立时间
1995-02-2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69689-8
经营范围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生产;广播电视行业内技术开发研制、产品销售、技术转让、工程设计及安装、调试,仪器仪表销售,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及广播电视行业的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会务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1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
40%
2
上海文广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6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30.868151万元
-1388.558382万元
-1259.69256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645.738854万元
1573.703086万元
2072.035768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36.171201万元
-2.457072万元
-18.98104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11.164504万元
1779.436175万元
3331.728329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1440.578537万元
-137.304440万元
-0.83507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411.602066万元
1468.970598万元
1942.63146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13
评估基准日
2013-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周天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255.490000万元
1522.170000万元
固定资产
787.300000万元
2413.340000万元
无形资产
0.75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12.880000万元
199.9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255.670000万元
4136.23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598.270000万元
1600.61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598.270000万元
1600.610000万元
净资产
1657.400000万元
2535.62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14.248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15.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为30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3.举牌前三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纪经营而受到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4.受让方为法人的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赵青弋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闵春煜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1806688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志蓓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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