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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80.500627万元债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80.500627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133   挂牌价格 411.951784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2-11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1-0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餐饮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兴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富特北路458号36号#楼一、二层A部位
  法定代表人 马开翔
  成立时间 2003-09-1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5475298-9
  经营范围
饮食业(堂吃、外卖及配送),保税区内贸易代理;保税区内商务咨询服务、洗染、复印服务;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2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5%
  2
  上海中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5%
  3
  韩文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29.688270万元   -17.895409万元   31.18818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13.353503万元   512.650839万元   300.702664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78.213412万元   122.256464万元   83.47609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52.386081万元   582.871606万元   269.51447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2677.703497万元   39.580295万元   67.98117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81.551803万元   912.867960万元   368.68384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01
  评估基准日 2013-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金英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031.220000万元   1031.220000万元  
  固定资产
65.600000万元   134.9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096.820000万元   1166.2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714.030000万元   714.030000万元  
  净资产
382.790000万元   452.1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8.693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为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80.500627万元债权转让项目,挂牌底价为411.951784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331.451157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80.500627万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2.标的公司老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经专项审计,截至2013年9月30日,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为805006.27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评估人员在现场清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固定资产--设备中,有1台机器设备已拆除,处于待报废状态,具体明细如下:(设备名称:外置独立煤气加热器;生产厂家:西班牙FARGO;数量:1台;启用日期:2013-12-01;账面原值:26000.00元;账面净值:1300.00元;备注:已拆除)。
2.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营业场所和实际营业场所均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富特北路458号36#楼一、二层A部位,营业场所地系租赁上海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5年12月31日。
3.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取得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为集体用餐配送,社会盒饭核准供应数量2500人份/餐次、桶饭,期限为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1日。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11.951784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35855.35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标的企业股东以普通竞买人的竟买方式参与多次报价,以此行权,暨以普通竞买人的竟买方式参与多次报价的,该其他股东竞买人与普通竞买人按照现行多次报价规则同等参与报价。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从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之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盈利和亏损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接。
7.受让方须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工会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及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3.意向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3.585535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杨高北路88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3410000-26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兴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33676256
  受托机构联系人 汪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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