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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8%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兰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8%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121   挂牌价格 263.03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2-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1-03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物流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兰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密云路623号1幢130室
  法定代表人 姜国庆
  成立时间 2011-08-1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8061966-9
  经营范围
海上、公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货物仓储,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销售、租赁、维修集装箱,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在上海海关关区各口岸或监管业务集中地从事报关业务
  职工人数 8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姜国庆   51%
  2
  上海兰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38%
  3
  张海蓉   6%
  4
  金蕾   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256.110000万元   165.330000万元   128.4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37.870000万元   921.190000万元   616.68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55.870000万元   -11.900000万元   -11.8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58.490000万元   870.290000万元   488.2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8891.530000万元   98.940000万元   74.35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46.110000万元   955.080000万元   691.03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27
  评估基准日 2013-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勋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592.639980万元   1592.750372万元  
  固定资产
53.471783万元   54.506970万元  
  资产总计
1646.111763万元   1647.257342万元  
  流动负债
955.075805万元   955.075805万元  
  负债总计
955.075805万元   955.075805万元  
  净资产
691.035958万元   692.18153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3.02898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2、上海兰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5日召开股东会议,并形成如下决议:按照公司章程的忠诚条款,所有股东不得将本公司业务移至他处;不投资与本公司业务有竞争的企业;上海兰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不参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不承担实际经营者因违法违规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上海兰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吴淞路258号22楼的办公经营场地和位于沪联路777号的仓库,均为租赁使用。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63.03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8.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含前期支付的保证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公司38%股权后,不得将标的公司业务移至他处;不投资与标的公司业务有竞争的公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可分拆受让、且受让方不得以隐名委托的方式举牌。
5.意向受让人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8.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兰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物流大道1126号2幢102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94365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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