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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0.2%股权(571.8113万股)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0.2%股权(571.8113万股)
项目编号
Q313SH1014392
挂牌价格
10864.4147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31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2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金融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深圳市融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
法定代表人
时文朝
成立时间
2002-03-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93037.438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3623989-0
经营范围
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银联”标识,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职工人数
10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4.86%
2
中国建设银行
4.78%
3
中国工商银行
3.84%
4
中国农业银行
3.84%
5
中国银行
3.84%
6
交通银行
3.84%
7
招商银行
3.41%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07%
9
中信银行
2.99%
10
广发银行
2.9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85575.730000万元
177004.170000万元
183657.1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35098.780000万元
1235218.750000万元
1299880.030000万元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67388.450000万元
165953.000000万元
126388.7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50718.880000万元
920186.210000万元
1130532.600000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1085575.730000万元
177004.170000万元
183657.15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35098.780000万元
1235218.750000万元
1299880.03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
核准(备案)机构
无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31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0.000000万元
净资产
0.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864.4147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①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3259.32441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价款之后转为部分履约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③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未按时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5)其它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④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举牌申请时书面承诺: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同意自愿承担标的企业存在的瑕疵和或有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于股东资格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259.32441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汇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原国信大厦)第15层A区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无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陈文军
联系电话
010-51918746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易远卓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深圳市融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755-25848522
受托机构联系人
苏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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