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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开集团重庆德普置业有限公司55%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城开集团重庆德普置业有限公司55%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99   挂牌价格 13475.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1-27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25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城开集团重庆德普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 杨彪
  成立时间 2008-02-2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3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7103592-5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中介、房地产经纪及咨询;物业管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职工人数 3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55%
  2
  上海德普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4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056.922086万元   -610.163206万元   -123.50493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3934.478569万元   30628.808365万元   23305.670204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255.119541万元   976.771920万元   1059.17415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7565.169165万元   34135.994025万元   23429.17514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2353.167800万元   -114.098024万元   -95.49802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1047.103180万元   37480.612544万元   23566.49063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15
  评估基准日 2013-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嘉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7105.963404万元   61389.208101万元  
  固定资产
47.186691万元   66.931800万元  
  资产总计
57430.598683万元   61733.378501万元  
  负债总计
37787.103348万元   37787.103348万元  
  净资产
19643.495335万元   23946.275153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170.45133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与员工在股权变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因“上海城开”为出让方专有字号名称,且“城开”为出让方注册之商标,所以该名称使用期限截止标的企业现有项目全部开发完毕后,公司不得带有“城开”、“城开集团”、“上海城开集团”字样或与之相近的其他文字。
3.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长期借款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由上海城开集团重庆德普置业有限公司以二期在建工程(建筑面积125660平方米)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163244平方米)作为抵押,同时由股东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长期借款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由上海城开集团重庆德普置业有限公司以二期在建工程(建筑面积125660平方米)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163244平方米)作为抵押,同时由股东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上海城开集团重庆德普置业有限公司待开发土地下有2条天然气管线,天然气管线搬迁进度将影响上海城开集团重庆德普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进度.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3475.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30%(含交易保证金),受让人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再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付至转让方。第二期价款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20%,受让方应于2104年1月10前付清;第三期价款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50%,受让方应于2014年3月31日付清。受让方应对第二、第三期价款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与员工在股权变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042.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现有项目全部开发完毕后,标的公司不得带有“城开”、“城开集团”、“上海城开集团”字样或与之相近的其他文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042.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号港汇中心二座42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3410000-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4384072、64384075
  受托机构联系人 谈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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